陈新律师是本所亚洲区主管合伙人及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也是本所全球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陈律师创建并领导本所亚洲资产管理及投资基金业务。

被派驻来亚洲之前,陈律师已在本所纽约办公室工作多年,两地多年的从业经验赋予她代表客户经办跨境交易得天独厚的优势。她是亚洲地区为客户提供基金设立领域法律服务最为资深的国际律师之一。她为客户提供另类投资产品构建、重组、设立和运营方面的咨询服务,包括各类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房地产基金、对冲基金以及基金之基金等。陈律师在代表投资人经办全球各地的私募基金投资及跟投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她还被客户特别推崇为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监管及合规事宜专家。

经常受邀参与多家权威行业协会的活动,陈律师积极活跃在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监管改革问题的最前沿。她经常通过媒体及具有高度影响力的行业会议,作为市场评论人士发表对本地区投资趋势的看法。

陈律师连年被多家独立行业机构评为投资基金业最杰出律师,包括《钱伯斯亚太》、《钱伯斯大中华区》、《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亚太法律500强》、欧洲货币法律传媒集团《商法杰出女律师指南》及《法律名人录》。陈律师自2014年起荣膺《亚太法律500强》“杰出律师”,并从2021年开始荣登投资基金领域“名人堂”。陈律师荣获《亚洲法律杂志》2021年度香港法律大奖中的“年度最佳主管合伙人”奖,欧洲货币法律传媒集团2021 年度亚洲商法女性大奖中的“年度最佳投资基金律师”奖,并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2023年度女性领袖“备受推崇律师”榜单(自2019年起,陈律师已连续六年荣登此榜单)。此外,陈律师还荣获国际权威法律媒体《企业法务联盟》(In-House Community) 颁发的“2020年度推荐外部法律顾问”大奖。在陈律师领导下,本所亚洲投资基金业务部凭借在业务中全方位的杰出表现,于2020-2023年度,连续摘得《商法》颁发的“商法卓越律所大奖”中的 “最佳资产管理业务”奖,并且获得《中国法律商务》2021“年度杰出投资基金律师事务所(国际律所)”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