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庚远律师是本所亚洲资本市场业务负责人及资本市场部的合伙人。

李律师的业务重点是公司融资和证券交易,包括在SEC注册的以及依照144A规则/S条例的股票、高收益债券、投资级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发行,以及杠杆收购和负债管理交易。他曾与各行业的公司合作,其中包括科技、医疗、消费和零售、媒体和电信、石油和天然气、采矿和金属以及一般工业。李律师代表公司客户以及金融机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