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高致远律师(Brian Burke)是本所亚洲诉讼及调查业务的负责人。他在中国、香港、台湾、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越南均曾开展过调查业务。高律师精通中文,他的业务侧重于为在中国开展业务的跨国公司经办FCPA/反腐败、反垄断、股东诉讼、反洗钱以及其他合规及调查事宜。客户评价高律师“极富技巧的沟通人,包括在董事会层级的沟通”,并称其“语言技能及对中国文化的热情独一无二”。
在对葛兰素史克(GSK)中国发起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贿赂案中,高律师担任GSK的首席顾问,该案是在中国针对外资企业提起的首起此类案件。之后,皇冠度假酒店集团 (Crown Resorts) 聘请高律师帮助解决广受关注的针对皇冠员工提起的在中国赌博相关犯罪的刑事指控。高律师还曾代表中国、日本、欧洲和北美客户经办整个亚洲地区的调查和合规事宜,该等客户包括麦当劳、奥林巴斯、路易威登、美敦力、罗氏制药、中石油、中石化、沃尔沃、丝芙兰、法雷奥等。
高律师经常在美国司法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英国严重欺诈案办公室、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廉政公署以及其他国际监管机构经办跨境调查和合规方面的事宜。
经验
- 代表葛兰素史克经办其中国境内的刑事贿赂案件以及美国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和英国严重欺诈办公室的相关调查
- 为皇冠度假酒店集团就其澳大利亚员工在中国被提起刑事犯罪指控提供意见和建议
- 代表奥林巴斯株式会社经办亚洲地区的合规及调查事宜
- 代表柳叶刀母公司励讯集团(RELX Group)经办亚洲地区的合规及调查事宜
- 为麦当劳就其出售中国境内超过2,000家餐厅的合规事宜提供意见和建议
- 代表一家美国对冲基金的员工经办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香港证监会进行的内幕交易调查
- 代表数家中国为基地的公司和个人经办在美国的证券集体诉讼、股东派生诉讼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调查
- 代表欧洲最大的全货运航空公司经办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反垄断调查和相关的民事集体诉讼
- 成功为吉百利取得卡夫食品的敌意收购所产生的股东诉讼驳回起诉的胜利
- 成功为费尔法克斯金融控股公司取得挑战大股东私有化的股东诉讼驳回起诉的胜利
- 在特拉华州衡平法院击败了由NBC环球优先股股东提起的与资本结构调整交易相关的初步禁令动议
- 以属人管辖权和标的物管辖权为由赢得驳回针对一家欧洲制造商提起的数件反垄断诉讼的胜利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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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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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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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格出庭的法院
- 美国地区法院纽约南区法院
- 美国地区法院纽约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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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个人成就
专业组织
- 美国律师协会(反垄断、诉讼及国际法部门)
- 亚洲学会(香港)
- 中国商务律师协会
- (美国)中国研究会
著述
- “马来西亚主权财富基金1MDB丑闻:东南亚地区的转折点?”(1MDB: A Defining Moment for South East Asia? ),发表在《汤森路透》,2021年2月
- “国际货币基金会新冠疫情危机资金扶持:打击腐败的机会”(IMF COVID-19 Crisis Funding: An Opportunity to Fight Corruption),发表在国际律师协会网站,2020年5月
- “微信效应:了解移动短信应用程序的合规风险”(The ‘WeChat Effect’: Understanding the Compliance Risks of Mobile Messaging Apps),发表在《全球金融家》(Financier Worldwide)杂志,2019年2月
- “争议解决在中国”(Dispute Resolution in China),发表在《中国营商企业法务指南》(Corporate Counsel’s Guide to Doing Business in China),由West Publications出版(2012-2013版)
- “金融危机对监管环境的影响极其对证券集团诉讼的意义”(The Impact of the Financial Crisis on the Regulatory Landscape and the Resulting Implications for Securities Class Action Litigation),发表在《PLI 证券手册》2012年4月刊
- 《Neate and Godfrey: 银行保密》 (第五版) (美国章节)
- “不信任需要协调”(Distrust Needs to be Harmonized),发表在《国际金融法律评论》,2010年9月刊
- “非美国银行成为美国政府近期经济制裁措施的目标”(Non-U.S. Banks are Target of Recent Economic Actions by U.S. Government),发表在《银行法杂志》,2008年5月刊
- “针对经济制裁违规的新强制执行指引”(New Enforcement Guidelines for Economic Sanctions Violations),发表在《银行及金融服务政策报告》,2008年9月
- “美国民事反垄断诉讼中外国被告人的证据开示” (Discovery From Foreign Defendants in U.S. Civil Antitrust Proceedings),美国律师协会国际卡特尔研讨会,2008年
演讲活动
- “保护你的合规计划免受危机干扰:来自新冠疫情的经验教训”, 公司规范及道德协会在线讲座,2022年2月15日
- “亚洲调查系列在线讲座—日本和韩国篇”,美国谢尔曼•斯特灵律师事务所,2020年12月17日
- “拜登总统任期内美国证券监管执法趋势预判—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是否应当现在就着手准备?”,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举办,2020年12月10日
- “亚洲调查系列在线讲座—东南亚篇”,美国谢尔曼•斯特灵律师事务所,2020年12月3日
- “亚洲调查系列在线讲座—中国篇”,美国谢尔曼•斯特灵律师事务所,2020年11月16日
- “行为准则”,作为客座培训律师对一家在美上市技术公司的150名员工进行“行为准则”培训(用普通话讲授),2020年10月21日
- “中美两国间承认及执行外国判决”,福特汉姆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会首届年度研讨会,2020年6月18日
- “等一等!即时短信应用软件正在如何改变内部合规调查”,Consilio,2019年12月12日
- “亚太及拉美监管及强制执行最新发展研讨会”,美国会议研究所,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2019年12月6日
- “受困两面夹击:根据当前中美关系应对监管、交易和诉讼风险引航”,纽约亚裔美国律师协会年度APAC大会,纽约州纽约市,2019年4月29日
- “风暴眼:危机预防和管理圆桌会议”,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2019年3月21日
- “中国医疗健康行业腐败治理——风险和机遇”,英国商会,中国香港,2019年3月20日
- “五个你应该知道的员工腐败手段”,医药合规大会,中国上海,2019年3月13日
- “风暴眼:危机预防和管理圆桌会议”,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2018年11月15日
- “年末回顾”,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法国巴黎,2018年9月27日
- “FCPA合规报告”,2018年7月18日
- “全球合规——新兴市场及第三方尽职调查”,医药合规大会,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2018年4月24日
- “如何有效回应负面指控”,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深圳,2018年4月19日
- “微信效应 - 了解即时通讯及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的合规风险”,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香港,2018年4月17日-20日
- “中国医疗健康行业合规问题”,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2018年3月13日
- “微信效应 - 了解即时通讯及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的合规风险”,医药合规大会,中国上海,2018年3月12日
- “向中国及其他国家的监管部门主动报告并主动配合”,中国反腐败高级峰会,2017年10月25日
- “负面指控研讨会”,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香港,2017年9月7日
- “财务和会计欺诈研讨会”,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2017年9月5日
- “如何消除二线和三线城市以及移动办公室的反腐败风险”,中国反腐败高级峰会,中国上海,2017年6月13日-14日
- “一带一路:路的规则”,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2017年6月12日
- “中国营商监管风险”,美国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中国上海、北京, 2017年4月6日、5月16日
- “内部调查智库:公司内部高级法务谈如何有效设计调查结构”,中国反腐败高级峰会,中国上海,2017年6月15日-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