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Jerry Fortinsky是本所诉讼业务合伙人,他的工作重心是证券、反垄断和其他复杂的商事诉讼。最近连续多年,《法律500强》对他的评价一直都是:“难以置信地聪明”、“知识非常渊博”、“敏锐、极有商业头脑”、“各个方面均游刃有余,专家级的诉讼技能”,并称他的工作“斩获极高评价”且“在进行法律分析时具有战略眼光,未雨绸缪”。他曾十次荣登《纽约超级律师》排行榜。Fortinsky先生作为证券诉讼“知名律师”上榜《钱伯斯美国:美国杰出商务律师》。
Fortinsky先生于1991年加入本所并于1998年升任合伙人。1988到1991年间,他在纽约州州长Mario M. Cuomo的办公室工作,并于1990年升任州长地区事务助理。1987年到1988年间, Fortinsky先生担任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Edward R. Korman的助理。
经验
证券
- 连续赢得十二件驳回证券集体诉讼的动议(除了一件案件是部分胜诉外,其余均为整体胜诉)
- 代表客户应对数件股东派生诉讼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调查
- 在经过数年调查后说服SEC不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强制措施
- 通过谈判就SEC对一家金融服务公司的调查达成对该公司有利的和解方案
- 代表所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经办监管部门对会计行业的监督事宜
- 向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关于监管事务的持续意见和建议
- 代表客户解决证券案件,这些客户包括福特汽车公司、诺基亚公司、德勤、 Gogo、 Taro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Hartford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Flag Telecom Holdings Limited和Datacorp, Inc.
- 代表客户解决针对多家中国公司提起的证券诉讼,这些中国公司包括中国鑫达塑料、晶科能源、China Natural Gas、China-Biotics、China Education Alliance、China Electric Motor等
调查
- 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多家中国公司成为分析师报告中指控欺诈的对象后(“卖空”者报告),主导经办了三件中国公司的董事会特别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公司的大规模调查
- 为某美国金融机构管理其对于财务总监被提起贪污指控进行的董事会层面调查
- 为某美国金融机构管理其对于某管理人员被提起行为不当指控进行的内部调查
- 为某跨国通讯公司管理其对于潜在监管违规行为进行的内部调查
反垄断
- 代表Sinclair Broadcast Group经办一件指控多家电视台股东合谋操纵当地电视广告价格的集体诉讼
- 代表蒙特利尔银行经办指控合谋操纵加拿大基准利率加元拆放利率(Canadian Dealer Offered Rate)的集体诉讼
- 代表瑞穗银行经办关于合谋操纵日元LIBOR利率的诉讼
- 代表野村证券国际公司经办有关设定“ISDAfix”基准利率的诉讼
- 代表瑞穗证券美国公司经办指控合谋影响美国国债价格的诉讼
- 代表尚德电力有限公司经办在加利福尼亚州提起的指控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价格垄断和掠夺性定价的诉讼
- 在密歇根州提起的指控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的价格垄断和掠夺性定价的诉讼中,赢得驳回对尚德电力美国提起诉讼的胜利
- 在指控私募股权公司串通投标的诉讼中,赢得驳回针对美林公司和美林全球私募公司提起诉讼的胜利
- 在外国钢铁生产商提起的诉讼中,赢得驳回针对SGL Carbon AG提起诉求的胜利,并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案件中就针对SGL Carbon AG提起的反垄断指控为该公司进行抗辩
- 代表一家欧洲银行驳回一件针对该银行提起的指控其密谋操控外汇交易佣金的反垄断投诉
- 基于属人管辖权的理由为一名外国反垄断被告驳回了对其提起的所有请求(虽然该被告之前已向联邦法院承认操控价格)
- 为一家计算机设备制造商成功抗辩分销商对其提起的反垄断及合同请求
- 代表多家客户经办反垄断案件,这些客户包括迅达电梯 (Schindler Elevator)、Norske Skog和ING银行
其他
- 连续赢得11件上诉(除一件案件是部分胜诉外,其余均为整体胜诉)
- 为两家美国金融机构和四家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业公司监督/管理内部调查或审计委员会调查工作
- 为Paramount Communications Inc.和维亚康姆公司赢得驳回其被Paramount的前任总裁提起诉求的胜利;在上诉中成功维持原判
- 在有关一个广受媒体关注的电影项目的合同争议中,在上诉中推翻针对电影制片人做出的简易判决;代理该制片人经办之后的向第三方出售电影权利的谈判
- 为通用电气金融公司赢得驳回因失败的杠杆收购而被提起的索赔5200万美元的合同违约诉讼
- 代表瑞穗银行经办因Mt. Gox 比特币交易所垮台引发的诉讼
- 代表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经办因Michael Kenwood庞氏骗局引发的问题
- 代表印度相亲网站Matrimony.com经办其在美国新泽西高等法院的商事诉讼
- 代表Torchlight Investors经办在纽约最高法院(New York Supreme Court)的商事诉讼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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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哈佛大学
耶鲁大学法学院
法律博士
- Harlan Fiske Stone奖(耶鲁模拟上诉法庭,最佳口头辩论)
- Potter Stewart奖(耶鲁模拟上诉法庭,最佳团队辩论)
- Charles G. Albom奖(耶鲁法律诊所,最佳上诉代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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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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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格出庭的法院
- 美国最高法院
- 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
- 美国地区法院纽约南区法院
- 美国地区法院纽约东区法院
- 美国密歇根东区联邦地区法院
- 美国新墨西哥联邦地区法院
个人成就
专业组织
- 杜克大学董事教育研究院,演讲嘉宾
- “全球化诉讼:真理还是神话?”,演讲嘉宾—国际律师协会伦敦大会
- “经办民事诉讼案过程中的反垄断尽职调查”,演讲嘉宾—美国律师协会(反垄断法部)及纽约市律师协会主办的纽约会议
- “反向兼并上市”,演讲人—美国律师协会(国际法部)主办的春季会议项目
- 华尔街中国论坛演讲人
- 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
- 纽约市律师协会会员
- 反垄断及贸易监管委员会委员(2002-2005年)
- 竞选融资改革特别委员会委员
- “美元和民主:竞选融资改革计划蓝图”供稿人(《福特汉姆大学新闻报道》,2000年)
- 美国律师协会会员
著述
- “第二巡回法院”,《环球竞争评论》(2020年7月24日)
- “培育出一支NBA梦之队的力量可以打造另一支”,《体育商业杂志》(2011年2月21日)
- “在第二巡回法院质疑损失的因果关系”,《法律360》(201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