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晟灏律师为本所投资基金部合伙人。

李律师的业务重心是为亚洲发起人设立及运营私募基金提供法律咨询,包括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基金、房地产基金及对冲基金等,并提供合规建议。他在设立针对中国、印度、其它亚洲市场及全球市场进行投资的基金方面经验丰富。

同时,李律师还代表机构投资人经办其全球另类投资,其中包括代表主权基金、家族财富管理顾问公司以及大型银行的另类投资部。

此外,李律师也向非美国公司及券商在股份和债券发行以及其他融资交易中提供《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项下的相关法律意见。

李律师是一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