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August 06, 2021

本所亚洲区主管合伙人陈新获任命为香港政府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成员

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亚洲区主管合伙人兼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陈新于3月29日获任命为香港政府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 (上诉审裁处) 成员,任期由2021年4月1日开始,为期两年。

过往25年在亚洲、欧洲和美国的职业生涯,给予了陈律师得天独厚的优势,使得她积累了丰富的处理多地公司法项目的一线经验。

陈律师表示: “被任命为上诉审裁处的成员,是我极大的荣誉。期待与其他成员一同参与上诉审裁处的工作,确保上诉审裁处的重要法定职能得到更好地履行”。  

上诉审裁处是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成立的法定审裁处,按法例由一位法官或前法官担任主席,负责处理针对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及证监会认可的投资者赔偿公司作出的决定提出的上诉。上诉审裁处的法定目的是有效确保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决定合理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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