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陈新律师是本所亚洲区主管合伙人及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也是本所全球执行委员会的成员。陈律师创建并领导本所亚洲资产管理及投资基金业务。
被派驻来亚洲之前,陈律师已在本所纽约办公室工作多年,两地多年的从业经验赋予她代表客户经办跨境交易得天独厚的优势。她是亚洲地区为客户提供基金设立领域法律服务最为资深的国际律师之一。她为客户提供另类投资产品构建、重组、设立和运营方面的咨询服务,包括各类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房地产基金、对冲基金以及基金之基金等。陈律师在代表投资人经办全球各地的私募基金投资及跟投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她还被客户特别推崇为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监管及合规事宜专家。
经常受邀参与多家权威行业协会的活动,陈律师积极活跃在私募股权基金行业监管改革问题的最前沿。她经常通过媒体及具有高度影响力的行业会议,作为市场评论人士发表对本地区投资趋势的看法。
陈律师连年被多家独立行业机构评为投资基金业最杰出律师,包括《钱伯斯亚太》、《钱伯斯大中华区》、《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亚太法律500强》、欧洲货币法律传媒集团《商法杰出女律师指南》及《法律名人录》。陈律师荣膺《亚太法律500强》“杰出律师”,并荣登投资基金领域“名人堂” (2021 年 - 2023年)。陈律师荣获《亚洲法律杂志》2021年度香港法律大奖中的“年度最佳主管合伙人”奖,欧洲货币法律传媒集团2021 年度亚洲商法女性大奖中的“年度最佳投资基金律师”奖,并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2023年度女性领袖“备受推崇律师”榜单(自2019年起,陈律师已连续五年荣登此榜单)。此外,陈律师还荣获国际权威法律媒体《企业法务联盟》(In-House Community) 颁发的“2020年度推荐外部法律顾问”大奖。在陈律师领导下,本所亚洲投资基金业务部凭借在业务中全方位的杰出表现,于2020-2023年度,连续摘得《商法》颁发的“商法卓越律所大奖”中的 “最佳资产管理业务”奖,并且获得《中国法律商务》2021“年度杰出投资基金律师事务所(国际律所)”大奖 。
个人成就
专业组织
香港创业及私募投资协会(HKVCA)
陈律师是香港创业及私募投资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席。她经常参与香港政府(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税务局 ) 关于调整香港私募股权基金法律法规方面的协调和讨论,例如香港的有限责任合伙法和证监会发牌制度等。
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SFAT)
陈律师于2021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任命, 担任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SFAT)的上诉委员,初始任期为2021年4月至2023年3月,届满后获2年续任。
奖项和荣誉
- 陈律师连年被多家独立行业机构评为投资基金业最杰出律师,包括《钱伯斯亚太》、《钱伯斯大中华区》、《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亚太法律500强》、欧洲货币集团《商法杰出女律师指南》及《法律名人录》。此外,她的观点还经常被亚洲的财经媒体所引用
- 2021-2023年度,荣膺《亚太法律500强》“杰出律师”,并荣登投资基金领域“名人堂”
- 2024年度,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评为私募股权及并购领域“最杰出律师”
- 2023年度,被《亚太法律500强》评为私募股权领域“推荐律师”
- 2022年度,荣登《亚洲法律论坛》“2022年度亚洲法律业务重点人物30人”榜单
- 2019-2023年度连续荣登《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女性领袖”榜单
- 2021年度,客户在《亚太法律500强》中评论称: “陈新律师将高超的专业技术和精准的商业意识完美融为一体”
- 2020年度,客户在《国际金融法律评论1000》中评论称,陈新律师“能够发现关键的问题,并利用她在其他案件或国家和地区积累的知识来找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 2020和2019年度荣登欧洲货币杂志《专家指南》中的“商法杰出女律师”指南名单
- 2020年度,荣膺《企业法务联盟》 “2020年推荐外部法律顾问”称号
- 2019年度荣登《商法》“(外资所)中国百名精英律师A级榜单”
- 2019和2018年度连续荣获欧洲货币法律传媒集团“亚洲商法杰出女律师大奖”中的“最佳投资基金业务律师”和“最佳银行与金融业务律师”大奖